招聘简章
为加强都匀市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经都匀市市委、市*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都匀市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市森林消防救灾应急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事业编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人员;
2、本省户籍退役士兵;
3、截止年12月1日与都匀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且目前在岗在册6个月及以上的协勤人员;
4、本省户籍持有公安部颁发的警犬培训证书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C类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都匀市公安局*工室办公室(都匀市毛尖大道48号);
报名费: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资格审查在市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都匀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