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
袁某某花4万块和别人商量
买对方拆迁后赔偿的安置房
钱付了,合同也签了!
谁知,十年后
因为房价上涨
房东悄悄将原本应该补偿的安置房
变更为货币补偿
直接领取了36万多元的补偿款
之后玩起躲猫猫
避而不见!
买房人开启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
近日,都匀市人民法院订阅号
发布《十八年纠纷,都匀市法院雷霆手段执结》一文
这起房产买卖纠纷
法院判决房东
偿还袁某某购房款4万元,
赔偿经济损失24万多元
今年
通过申请强制执行
这起时间跨度长达
十八年的买卖房产纠纷
得以完结
近日,申请执行人袁某某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都匀市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细数多年来的维权路,袁某某百感交集。
房屋升值,卖房者私自毁约
故事要回顾到十八年前,也就是年12月的一天,申请执行人袁某某与被执行人李刚(化名)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李刚将其即将得到安置房出售给袁某某。合同签订后,袁某某当即支付了4万元购房款。协议签订后,李刚私自改变安置补偿方式,由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变为货币补偿。年11月,李刚与其父一同领取了补偿款,其中,李刚的补偿款为36.万元。
一波多折,维权路上心总酸
李刚领取补偿款后,一直躲避袁某某。纸始终包不住火,该情况最终还是被袁某某发现。年8月13日,袁某某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向都匀市法院提起诉讼,漫漫维权路正式启程。
同年10月24日,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袁某某不服该判决,上诉于黔南布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年4月,州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市法院于同年10月作出判决。被告李刚不服向州中院上诉,年10月,州中院依法判决维持原判。
申请执行,维权再次遇波折
年10月22日,袁某某向市法院申请执行,由原告身份转变为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刚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年2月26日,省高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李刚15日内返还袁某某购房款4万元,赔偿损失.42元。
一面锦旗,十八年纠纷终结
年3月15日,袁某某重新向市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住处查找李刚,均未果。为尽快终结这场历经了十八年的纠纷,市法院采取雷霆手段,向李刚公告送达了腾房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李刚名下的一套房产强制腾房后评估拍卖。
年5月3日,该套房屋在网上拍卖成交,成交价为.5万元,经与国土等部门协调后,办理完毕相关过户手续,至此,这场历经了十八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申请执行人袁某某给都匀市法院送来了锦旗。
掌上V黔南、都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