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今天要讲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贵州瓮安县人民法院最近公开审理了一起特别离谱的故意杀人案,现在判决已经生效,这案子一曝光,就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故事的主人公小李(化名)和小张(化名)年通过网络相识,很快就发展成了男女朋友。谈了三年恋爱,却因为一些琐事吵架分手了。分手后的小李心态崩了,他觉得自己被小张欺骗了感情,心里那叫一个怨恨,竟然还冒出了杀害小张的可怕念头。
年下半年,小李在网上和商店买了四把匕首,还有帽子、硅胶头套这些作案工具,开始为犯罪做准备。年1月9日,他租了一辆车,把作案工具都装上车,从都匀市开车到瓮安县找小张的住址。1月14日,好不容易确定了小张家的位置,他还去附近便利店买了礼品当幌子,想着哄骗小张开门,好进屋动手。
当天晚上10点左右,小李戴着硅胶面罩、头套,拿着一把黑色匕首到了小张住处。他敲门听到屋里有声音,怕被听出声音,直接一脚把门踹开了。进屋摘面罩的时候,眼镜不小心掉了,就因为视力不好,他把小张的妹妹小美(化名)错认成了小张。接着,他丢掉手里的牛奶、香烟,一把抓住小美的衣领,拿着匕首把她推进卧室,想控制在床上。好在后来他发现抓错人了,通过询问和声音确认是小美后,马上松了手,捡起地上的眼镜。
就在这时,小李听到有人喊“报警”,吓得赶紧驾车逃离现场。不过在逃跑路上,他突然悔悟,决定去自首,就在他下高速准备去就近派出所投案的时候,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因为感情纠纷,有了杀人动机,还准备工具、实施犯罪,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抓错了人,属于犯罪未遂。再加上他在投案途中被抓,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还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了谅解,最后法院依法判处小李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作案工具也被没收了。
这起案件真的是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感情没了可以再找,可千万别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犯罪的事,不仅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的一生。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