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由贵州茅台酒引发的各级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资源谋取私利的专项整治越来越深入。近期,中纪委发布数据,全国查处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个,处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给予党纪处分人。据悉,这个事件最先发端于中央对贵州的巡视,发现贵州有关干部利用茅台酒作为硬通货谋取私利。最为典型的就是茅台酒厂原董事长袁仁国就是利用茅台酒和王晓光搭上了关系,输送了大量的利益。那么,针对公职人员,以前那种收点“土特产”不算违纪违法的理念还可行吗?在这个方面,党员干部有些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小编跟大家进行收集整理,供参考。
第一,哪些属于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
这个没有统一的界定,在各地有不同的界定方式,也就是说,具体到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甚至是一个乡镇,可能都是不一样的。大体来看,应该包括这样几大类:一是高档烟酒,几乎各地都有,如贵州茅台酒、习酒,四川五粮液、郎酒,烟是各省均有的。二是珍稀药材,比如虫草、藏红花等。三是高档茶叶,比如福建铁观音、都匀毛尖等。四是名贵木材,比如红木家具等。五是珠宝玉石,这个不多说。六是名瓷名画,比如景德镇的瓷器。当然,不仅仅包括这些,可以说是各地都有不少,只要有特殊价值的,而且价值比较高的,都可以算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比如名贵兰花甚至是金融的纪念币纪念钞都算,“土特产”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和范围。
第二,纪律和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利用名贵特产资源进行牟利,其实大家要认清它的本质。实际上它就是一种权力寻租、权力交易的行为,属于典型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行为,本质上就是贪污受贿,违反廉洁自律。刑法、公务员法和党纪处分调条例都有明确规定,禁止公务员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对照这些条款,大家应该就能清楚知道收受“土特产”是这么回事了。
第三,违反后将被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这个主要就是要看违反的程度了,也就是看名贵特产资源的贵重程度。这些所谓的“土特产”价值越大,危害越大,那么被处理的就越重。轻的可能作为轻微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而种严重的就要移送司法机关受到法律处理了。比如在贵州的利用茅台酒谋利的典型案例中,王晓光就利用职务便利获得了多家茅台酒专卖店,获得了大量茅台酒的经销权,谋取了大量利益,这个就是典型的触犯法律,而不是仅仅违纪的问题。在中纪委发布的相关数据中,今年以来因为这个方面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的就达到人,移送司法机关就是将要判刑的。
所以,小编在这里劝告广大的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要以为收受一点所谓的“土特产”没有什么关系,又不是直接收钱,应该不是受贿。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受贿的行为,何况这些特产和资源还价值不菲,最终这些价值是会被折算为受贿金额的,变成量刑量纪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