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策措施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34号)及贵州省、黔南州有关规定,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现将投诉举报渠道予以通告。举报,纸质材料接收??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年第19号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救助)。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其中,企业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6:00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策规定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具体期限按照各险种具体*策执行。
三、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自助办税(费)终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以及商业银行等渠道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渠道及办事指南等内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年第12号通告)。
四、其他事项
由于相关部门需联合对申报缴费系统进行升级,年11月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业务自11月10日起全面恢复办理,请缴费人按本公告明确的征收期限办理缴费。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年10月30日
都匀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第一期通过评审名单公告
根据《都匀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规定,都匀市抗疫国债补助市场主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抗疫国债补助资金的市场主体进行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市场主体公示如下:本公告在都匀市人民*府网站、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