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都匀、独山、平塘等县市
先后出台方案、通告等对这一情况进行明确!
1都匀
对于外来人员的管理
新方案公布,原文件废止
来源:微都匀
独山省内县外进入人员,
医院检查血常规及胸部X光透视
独山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现将全面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健康申报制度
(一)对所有进入独山人员实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
二、继续实施城区小区封闭管理
(二)城区小区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业主(含外来租住户)进出。进出小区人员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出具小区居民通行证。非本小区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确需进入的,须测量体温且无发热等症状、核实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
(三)在疫情期间,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出门时正确佩戴口罩。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公共场所消*等工作,如实提供本人及亲属近期外出、身体状况和接触外省特别是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情况等信息。在指定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点,居民应做好垃圾分类和居家卫生,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发现身边有近期从外省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到来的人员,应主动向当地村(居)委会、社区报告相关情况。
(六)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状,必须戴好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陪同就诊人员也须做好防护。
(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小区(楼栋)包保任务安排,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属地镇的统筹下,组织队伍4小时轮班值守、排查,确保小区(楼栋)防控力度不减。
(八)实行快递、外卖等“无接触式”配送。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在适当位置设置集中投放点,由居民自取货品;对当日暂未领取的货品物业应负责做好保管,防止物件丢失。
(九)疫情防控期间,住户装饰装修、辖区水电气管道改造等工程施工全部停止,确需进行抢修等应急施工的,需报属地镇审批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允许房屋出租出借,由各镇督促出租主体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将租住(用)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出租出借者因不遵守防控规定而发生疫情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继续做好商业经营场所防控
(十一)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百货商场、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等有序恢复营业;文化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餐饮服务场所只能采取外卖配送方式经营。
(十二)按规定允许开业的商业经营场所,其法定代表人或场所负责人是该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组织上岗员工对近期省外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等情况如实申报登记,确认健康无异常后方可上岗;各镇负责辖区内商业经营场所防疫工作的巡查、检查和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商业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十三)进入商业经营场所人员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未正确佩戴口罩的勒令停业整顿,发现发热人员(体温≥37.3℃)须及时劝阻,同时立即向属地镇或村(社区)报告。
(十四)商业经营场所应严格控制场内人数,确保不超过该场所限定容量的50%,要加强场所内部通风换气,每日按规定进行防疫消*。
四、切实加强企业工地防控
(十五)园区、企业生产厂区、施工工地和员工集中生活区,纳入属地镇、村(社区)进行封闭管理的范畴,由企业按照相关规范实行封闭管理,属地镇、村(社区)负责巡查、检查和督促落实。
(十六)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疫情防控的措施及要求,配备相应物资,企业复工前必须对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为员工配发口罩等必要防护品,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接受属地园区、镇*府监管。
(十七)企业要如实申报登记上岗员工近期湖北省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等,如无湖北旅居史且确认健康无异常方可上岗,如员工近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情况的,则参照湖北入独山人员服务管理办法执行。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对有发热(体温≥37.3℃)等疑似症状的,须立即报告属地镇、村(社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八)企业项目单位要对返厂返岗员工实行班组工作制,采取“小班制”模式轮岗排班,在14天内原则上不打乱班次,坚决防止员工大规模聚集发生交叉感染。根据岗位特点,通过安排错峰上班、实行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远程会议等方式,降低工作场所和集中居住场所人员密度,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通风制度,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
(十九)采取分时就餐、隔座就餐、送餐等方式组织员工用餐,避免聚集用餐、排队取餐,指导员工做好上下班卫生防护。
五、进一步做好省外、省内县外来独山人员服务管理
(二十)对近期从湖北、武汉进入独山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无异常人员隔离期满并排除感染风险后,出具《独山县集中医学观察点人员解除隔离登记表》后可解除隔离。
(二十一)对外省(除湖北地区)进入独山人员,须全面掌握前14天活动轨迹,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由其本人进行申报和承诺)的人员,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决定处置措施。来独山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按湖北进入独山人员服务管理办法执行。来独山前14天内无湖北旅居史的人员,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核酸检测,应自行前往辖区卫生院采样(百泉镇返回人员到县疾控中心采样,联系人彭刚,联系电话-、),核酸检测费用无需自费,检测名单以各镇防控办上报县社会防控组为准;胸部CT检查,医院、医院、医院检查,费用自理。两项检查结果未出之前,原则上外省进入独山人员需到辖区集中观察点等待检查结果,无异常后须在一天内到社区(村)、企业进行登记,并扫描快速登记程序。
(二十二)从省内县外进入独山人员,医院检查血常规及胸部X光透视,费用自理。
(二十三)各镇负责做好全流程监管和服务工作,对个人健康申报登记进行管理。对省外来的人员和车辆,尤其是物流运输人员和车辆,做好信息登记,识别来源地。对确需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车辆和物资进行消*处理。
六、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四)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镇、各部门要迅速落实省、州工作部署,撤销省、州要求撤销的道路值守点,畅通县内交通;继续做好村、组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镇,及时统计未外出务工人员台帐,引导务工人员尽快就业,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力需求。
(二十五)全县范围内红喜延期办理、白喜简易办理,暂不恢复赶集,暂不开放景区景点。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自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村民组长、网格员、共产*员等的作用,强化“最后一公里”的疫情管控。
(二十七)各机关企(事)单位由专人负责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单位每天需对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工作和生活场所进行消*。大力推行网上办事、上门服务,行*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能网上办理的一律通过网络平台办理。
(二十八)对确诊病例或核酸检测呈阳性者涉及的区域,按照相关规范统一进行消*及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之前发布的通告中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独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0年月0日
来源:大美独山
3平塘
进入平塘外来人员
分5种方式分类“管理”
平塘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平塘人员分级
分类服务管理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精准做好来平塘人员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现将各镇、乡、街道排查出来的人员,分为以下几类进行服务管理。一、湖北省(含武汉)来平塘人员;最近14天内(使用公安部门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