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定点配送单位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JHC-FW号
三、项目联系人:蒙工
四、项目联系-
五、遴选方式:邀请遴选
六、遴选货物或服务情况
1、遴选主要内容:中药配方颗粒定点配送单位遴选
2、遴选数量:1家
3、价格执行标准:本项目中药配方颗粒价格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和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相关要求标准价格执行。
4、服务期限:国家新的相关*策法规出台前,合同一年一签。
5、服务地点:遴选单位指定地点(医院)
6、其他事项:详见《邀请遴选文件》
七、参选企业资格要求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邀请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参加本项目遴选。
1、一般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后(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4)提供年06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