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无证驾驶、害人害己”
这两句话说过不知道多少次
然而
在如今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大环境下
仍然有一些人以身试法
3月12日,黔南州公安交管局高速二大队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厦蓉高速都匀东站开展酒醉驾查缉专项行动。
2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贵JV*****的轻型普通货车在临近交警执勤点时,慌乱停驶在道路中间,执勤民警上前对车辆驾驶人进行盘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执勤民警将其带至贵州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经查,驾驶员莫某某,女,都匀大坪镇上一个体商户,自称,当夜约了几名朋友在家里吃饭,席间喝了大约半斤的自酿高粱酒。其丈夫于一年前去世,家中仅有15岁女儿,当夜女儿要到朋友家一起复习备战中考,其在吃完饭、喝完酒之后,罔顾交通安全法律、不顾自己及女儿安全,竟然无证驾车、酒后驾驶送女儿至大坪镇的同学家,直至被交警查获。
莫某某被交查获后,非常后悔,深知自己无证醉驾行为将面临严重处罚后果,非常担心会对正准备参加中考的女儿产生影响。
鉴于莫某的家庭特殊情况,执勤民警人性化执法,先将其女儿送回家后,医院抽血送检。医院抽完血样并了解清楚情况后,民警又将涉嫌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某送至大坪镇家中陪伴女儿。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无证驾驶和酒驾的事故危害很大。酒逢知己千杯少、如要开车半滴多,无证驾驶、害人害己,广大驾驶员切莫有侥幸心理,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同时要掌握交通法规,避免“错上加错”。
来源:黔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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